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10月1日起施行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实施挂牌督办
【本报讯】《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日前经省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将于
《规定》指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规定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接报或得知情况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立即派出有关部门及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迅速开展处置工作。同时,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规定》明确,对重大环境污染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有关部门应当下达整改指令,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采取措施,进行查处。此外,应建立环境污染隐患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其他举报方式。对受理的举报事项,应当组织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处理。对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在报告中弄虚作假,或者不依法采取必要应急措施或者拖延、推诿采取应急措施,致使事件扩大或者延误事件处理的,对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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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