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兑现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
发布日期:201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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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枣庄兑现空气质量生态补偿
记者 董若义 纪伟
枣庄市第二季度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近日揭晓,枣庄台儿庄等3个区(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山亭区等4个区(市)需向市级上缴补偿资金。这是枣庄市首次公布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结果。
根据枣庄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规定,市财政局依据市环保局发布的各区(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对今年第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进行了清算。台儿庄区、峄城区、薛城区因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分别获得了20.2万元、20万元和2.6万元的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山亭区、滕州市、高新区和市中区因空气质量同比恶化需向市级财政上缴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资金,分别需缴纳39万元、24.6万元、17.6万元和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