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环保局强化采暖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随着冬季采暖期的临近,佳木斯市环保局按照省环保厅《关于做好采暖期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部署,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制定督查方案,明确防治要求。制定了《佳木斯市2013-2014年度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及时传达到各供热企业,督促企业按要求严格执行。同时要求各辖区内重点排放企业加强督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对已改造的燃煤小锅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按改造要求运行。
二是加大黄标车管理及淘汰力度,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结合《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大黄标车管理及淘汰力度。开展黄标车限行,在主要街道交叉口设置未取得有效绿色环保标志机动车限行警示50个;联合交警部门开展路查,最大限度压缩黄标车等高污染车辆运行空间,加快其淘汰进程,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
三是狠抓秸秆禁烧,杜绝禁烧区野外焚烧秸秆行为。采取网格化管理,定责任、定人员、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六定”禁烧责任包干制,保证在禁烧范围内“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实行重点把守、巡查、监控。发现苗头,迅速处置。
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开展雾霾天气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查漏补缺,完善预案,一旦出现雾霾天气,及时有效应对。同时确保应急管理分管领导及负责人24小时通讯畅通,严肃应急值守工作纪律。
五是加强监测管理,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巡检和日常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数据稳定传输。认真按照规范开展比对监测,确保数据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