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在青奥会期间对环境空气质量实施临时管控
8月13日下午,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南京青奥会环境保障推进会上获悉,为保障青奥会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我市从8月1日至8月31日这31天中实施环境空气临时管控工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发明出席会议,各市直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从会上公布的《宁国市青奥会环境空气质量临时管控方案》中,记者看到我市在31天中将实施针对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排放和秸秆禁烧以及流动源排放等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如下:
整治一:工业企业大气污染
对水泥、化工、建材等行业工艺过程中除尘设施运营加强管理,确保粉尘稳定达标;重点企业燃煤锅炉确保脱硫除尘设施稳定运行及达标排放。
整治二:施工场地、道路扬尘
对城区道路建设、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原料堆场等扬尘产生场所进行标准化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实施工地边界围挡、路面硬化、堆场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面围挡等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在装卸、运输、贮存、施工过程中落实喷淋、防尘网等措施;严禁所有运输车辆冒装和沿路撒漏,确保密闭运输效果,城区主次干道上禁止带泥车辆行使。
整治三:餐饮油烟和秸秆焚烧
我市督促餐饮企业安装专业油烟净化装置和排烟设施,依法取缔产生油烟污染的无证经营户;各乡镇、街道对焚烧秸秆加强巡查,确保不因秸秆焚烧而引发重大环境突发事件。
整治四:流动源排放
我市提高了机动车环境准入要求,禁止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销售和注册登记;对大货车、无标车和排放超标的车实行“区域限行”,杜绝“冒黑烟、冒蓝烟”车辆上路;强化公交车辆运营管理,优化公交车辆运行调配,并加快淘汰“冒黑烟”公交车。 (责编:吴明昊)